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梁政)“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5月30日,襄阳交警公布了部分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安全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切勿因疏忽大意给孩子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案例一】
5月7日6时许,樊城区牛首镇的李奶奶抱着年幼的孙子通过家门口的乡道。路边的3岁孙女见状,加速奔跑想跟上奶奶。不料一辆“老头乐”恰好经过,将李奶奶的孙女带倒,并迎面撞上李奶奶和她怀中的孙子。事故导致李奶奶头部出血、肋骨骨折,两个孩子不同程度擦伤。
交警提醒:这起事故中,被撞伤的两个孩子属于学龄前儿童,监护人在事故中未牵好其中一个孩子的手,未尽到监护义务。低龄儿童不能准确估算出车辆的速度。家长带孩子外出时,过马路一定要牵好孩子的手,防止意外发生,并且要告诉孩子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以免发生危险。
【案例二】
4月14日10时许,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杜奶奶载着10岁的孙子成成(化名)骑行电动车,经过南漳县城关镇金漳大道时,为避让前方正常左转的小型普通客车,杜奶奶及成成连人带车摔倒。
交警提提:这起事故中的骑乘人员存在明显交通违法行为。杜奶奶与成成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存在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这起事故中,杜奶奶负主要责任。
【案例三】
4月10日,襄城区某家属院内,驾驶员发动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准备驾车离开。此时,2岁的童童(化名)突然从家中跑出来,被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撞倒。
交警提醒:驾驶人因存在视觉盲区,容易造成涉儿童交通事故。如果低龄儿童在车辆正前方、AB两个立柱附近、车体右侧、车后方等位置玩耍,容易被驾驶人忽视,而且车身越高大,驾驶人的视觉盲区就越大。所以,儿童一定要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以防其突然转弯、启动、变更车道时被卷入车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