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芳 通讯员刘骥)5月2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2024年襄阳市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工作计划,《2024年襄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印发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2024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在配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稽查的基础上,主要围绕被稽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规范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生态环境执法活动,执行生态环境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及其他相关工作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推进生态襄阳、美丽襄阳建设。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将我市列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对象之一。我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根据省厅要求,配合做好现场稽查、资料调阅、问题整改等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对象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以实地稽查为主,运用移动执法系统、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稽查。结合《襄阳市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铁卷工程”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拟同时对三地开展案卷质量专项稽查。稽查内容包括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执法人员行为及着装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