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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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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卷宗“云传递” 律师“零跑腿”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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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平安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 康莎莎)“我代理了一起涉嫌污染环境案,因身处安徽不方便现场阅卷,请提供方便。”近日,远在安徽的栾律师打电话到枣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枣阳市检察院对申请阅卷律师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后,依法审查了律师执业证书、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函等手续。

经审核案件信息发现,该律师代理的案件不符合《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无法实现互联网阅卷,但是,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异地阅卷”功能可以解决其需求。

枣阳市检察院负责律师阅卷的同志立即协助栾律师申请异地阅卷,同时,与安徽省太和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就卷宗推送和签收等具体环节沟通,并将电子卷宗加密后“一键推送”至太和县检察院,在两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对案卷材料的顺利推送。栾律师也于当天在太和县检察院成功刻录了该案电子卷宗,解决了不能现场阅卷的“燃眉之急”。

“效率太高了,本来以为要到现场去,没想到‘动动手指’就实现了跨地区阅卷的难题。”栾律师在成功刻录案件电子卷宗后,在电话中向枣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律师异地阅卷试点工作方案》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要求,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能动履职,安排专人负责律师阅卷工作,打造“现场+异地+互联网”全方位、多元化的阅卷服务体系,减少了律师两地来回奔波。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和异地阅卷三种方式,先后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20件次,其中异地阅卷2次,互联网阅卷13次,实现了律师异地阅卷“零跑腿”,受到律师们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