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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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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重大变化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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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兴会

4月10日,我市发布了《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同时,《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废止。

《管理办法》与《指导意见》相比,有哪些变化?4月12日,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张飞武。

张飞武介绍,2020年我市出台了《指导意见》,规范了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流程。经过3年实践,发现加装电梯民意协商难、审批报装流程复杂、成本高等问题仍然突出,阻碍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度。

为了把好事办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工作专班多次赴省内外实地调研,学习借鉴省内外20多个城市的经验,市住建系统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程序和支持保障政策等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户有需求即可启动意愿征询工作

张飞武说,为了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降低工作难度,《管理办法》提出了“一户申请即启动意愿征询工作”。

“这条规定并不是说有一户业主提出申请就可加装电梯。”张飞武解释,只要有一户业主有加装电梯的需求,即可启动加装电梯的意愿征询工作,最终能不能加装电梯,还要征求共同使用同一楼梯的住宅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

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3日内完成意愿征询工作

张飞武称,《管理办法》对特殊业主(老人、残疾人)给予充分照顾。

如果是特殊业主申请加装电梯,当地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支持,协调有关单位帮助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意愿征询工作。

在现场勘察时,如果是特殊业主提出的申请,区级住建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单位优先进行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意见。

有业主不同意安装怎么办

既有住宅安装电梯,最大的难度在于有些业主(以一楼业主居多)不同意安装。《管理办法》施行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张飞武说,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向社区申请调解,也可申请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业主可以申请街道办事处通过召开协调会、听证会的方式进行协调。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最好不采用这种方式,司法途径的成本高,还容易伤邻里之间的和气。”

张飞武表示,为了减少一些低层业主对安装电梯的阻力,《管理办法》提出“支持电梯平层入户”。这个规定,既是为了方便业主,也是为了调动大家支持安装电梯的积极性。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无法利用现有楼梯间平台或阳台实现平层入户时,可通过增设入户连廊的方式实现平层入户,条件允许时一楼业主也可增设入户连廊。增设入户连廊,会增加业主的住宅使用面积,加装部分不计入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安装电梯的阻力。

出具勘察意见的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管理办法》减少了增设电梯的申请环节。

《管理办法》规定,增设电梯的申请经表决通过后,由业主委托1—2名业主代表向区级住建部门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区级住建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单位现场勘察,并出具现场勘察意见。现场勘察意见不通过的,应向申请人告知具体原因。

而《指导意见》规定,增设电梯的申请,由实施主体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报区级住建部门,由区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现场踏勘,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设电梯可行性分析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

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据张飞武介绍,《管理办法》减少了联合审查部门和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管理办法》规定,区级住建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区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对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进行联合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区级住建部门出具同意加装电梯的联合审查意见。联合审查未通过的,区级住建部门应当结合审查意见告知原因,并指导申请人修改后再申报。

而《指导意见》则规定,区级住建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城管、民防、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及电力、给水、排水、燃气、通信、供热等相关管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进行联合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区住建部门出具同意增设电梯的联合审查意见。

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以往,我市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最让业主和施工主体头疼的就是加装电梯项目要比照新建工程项目要求,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致使工作进展缓慢。而即将施行的《管理办法》则进行了优化。

张飞武介绍,为了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早日让业主受益、得实惠,《管理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单部电梯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项目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施工主体及监理单位只需将相关资质、人员情况及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书面告知区级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即可,同时向电梯检验机构申报监督检验。

“这对施工主体来说是最大的利好,可以大大缩短工期。”我市一电梯施工企业负责人说。

10万元补贴领取更容易

2020年,为了加快既有住宅安装电梯的进度,我市财政部门按照每部电梯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然而,电梯安装项目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业主们领取补贴的难度非常大。

《管理办法》在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也对领取补贴的条件据实调整。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登记证书后,在3个月内将加装电梯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市城建档案馆,即可申请10万元补贴。

张飞武说,每部电梯10万元的补贴标准,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开发区范围内由市财政予以补贴,襄州区范围内由其本级财政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