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15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记者介入帮助解决纠纷

日期:03-07
字号:
版面:06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嫚)预付式消费有好处,但也存在风险。3月2日,市民杨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2022年5月在襄州区永安南路一家美容店的老板丽丽那里办理了一张800元的会员卡,消费了400余元后,店铺倒闭了。杨女士消费十分不便,会员卡里剩余的300多元也一直没用。

商家经营状况频繁变动

“只用了400多元,店铺就出现了问题,消费起来很不方便。”杨女士告诉记者,这家美容店之前在她居住的小区附近,想着方便,她办理了会员卡并充值。

在杨女士的手机上,记者看到商家发给她的记账单,总共消费了4次,1次美甲、3次美睫,按照会员6折的价格进行扣费,总共扣费418元,还有382元没有消费。

2022年9月,美容店从襄州区永安南路搬迁到樊城区新华路。过了一段时间,美容店倒闭,丽丽在樊城区长虹路民发广场一家美甲店打工。又过了一段时间,丽丽在高新区万达广场和别人一起开了家新店。后来,丽丽又到樊城区人民路一家美甲店打工。

“这些信息都是她在微信上跟我说的,都有证据。”杨女士说。

由于美容店倒闭,丽丽的工作地址频繁变动,杨女士多次与丽丽沟通使用会员卡里剩余的费用,都没有达成一致。

消费者要求退费未果

由于消费不方便,杨女士要求退还会员卡里的余额。

“商家一开始说记账本丢了,不知道我的账户里还剩多少钱,不想承认这笔账。”杨女士告诉记者,还好她手机里保存的有商家之前发过来的记账单和聊天记录。后来,商家表示认账,但在退钱上又出现波折。“商家说已经消费的4次按照原价扣钱,不承认会员6折的折扣,只愿退我98元。”杨女士看到商家给出的这个方案后,非常气愤。

“我认为这个商家太没有诚信了,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要么退382元,要么就把余额消费完。”杨女士说。

记者介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3月5日,在记者的陪同下,杨女士找到了正在樊城区人民路一家美甲店上班的丽丽。

面对杨女士退钱的诉求,丽丽表示只能退98元,不可能按照382元退钱。而杨女士不同意这个方案。

见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记者与丽丽进行沟通,表示杨女士愿意一次性把剩余的钱消费完,这样两人不再有牵扯,这个方案是否可行。

思考片刻后,丽丽同意了杨女士一次性把382元消费完的方案。

当天,杨女士要求丽丽提供了等价的美容服务,消费纠纷得以解决。

市消委评析:

市消委法务和新闻宣传部主任文勇表示,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因经营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卡内余额。本案中,商家同意退款时要求扣除此前消费者已经享受了的折扣优惠,这意味着由于商家自身的违约行为,最终却要让消费者承担不利的损失后果,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当然也就不合法。

双方最终的和解方案,符合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