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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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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补助款追回来了

日期: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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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秦小芳 通讯员邱月 闫冬杰)“村里的钱从哪儿来、花在哪儿了、还剩多少钱,到这里一看,就都清楚了。”近日,在枣阳市鹿头镇蒋庄村村委会门口,几名村民站在公示栏前,详细了解村集体“三资”最新收支情况。

此前,枣阳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蒋庄村干部不作为导致上级拨付的资金去向不明。枣阳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组首先前往鹿头镇财政所调取蒋庄村账目资料,在翻阅查证时发现2015年有一笔6万元的抗旱补助款支出,备注为新建机井,但无任何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这里面一定有蹊跷。”调查组随即走访村民了解情况,“老乡,你们村近几年有没有打过机井?”“村里用的都是老机井,几年前听说要打一个新的,后来也没动静了。”村民反映道。

调查组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该案的突破口很可能在这笔资金的具体经办人身上,于是找到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农经站长黄某某了解情况。

为什么村账目上没有相关资料?面对调查组的询问,黄某某避重就轻地回答:“之前村里建设的小微工程资料归档不规范。”随后,调查组要求去机井现场看看,黄某某瞬间神色慌张,知道无法圆谎,只能将真相全盘托出。

原来,2014年,蒋庄村以改善村灌溉用水条件为由,向上争取到6万元抗旱补助款,计划用于新建机井。资金拨付到鹿头镇财政所后,黄某某领出并存入村账户,经熟人介绍,将该项目承包给张某某。

2015年年初,张某某为避免项目施工前期投入过多资金,向村里申请先行支付费用。为了尽快解决灌溉难问题,黄某某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某某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将6万元抗旱补助款一次性转给了张某某。后来,因新建机井占地问题引发纠纷,村干部无法调解,该项目被搁置至今,6万元抗旱补助款一直滞留在张某某的银行账户里。

“我错误地认为这笔钱只要没有揣进自己腰包,加上我现在也不是村干部了,组织上就不会再找我……”黄某某懊悔地说道。

最终,因违反工作纪律,黄某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这笔“消失”许久的抗旱补助款也被如数追回,存入镇农村“三资”管理账户,并在村委会门口进行公示。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村工程项目发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枣阳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枣阳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农村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规则》《枣阳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方案》,规范村资产资源发包及项目监督管理流程,并通过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推动监督工作智慧化,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