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韩犁夫 胡采棣)“产业发展好,乡村才能聚人气,才能让农民腰包鼓起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地精准务实培育特色产业,乡村经济活跃度不断提升,村民创收渠道持续拓宽,但受土地政策影响,部分乡村振兴用地面临不能批、不能用、不能建、不能硬化等难题,许多好项目、大项目无法顺利落地,只能无奈错过市场机遇。”省人大代表,宜城市板桥店镇王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波认为,应用足用好土地政策,切实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全面做好乡村振兴土地要素保障。
刘波建议,要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庄边界划定工作中,广泛征求乡镇、村组意见,统筹考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在确保规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应划尽划;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坚持需求导向,每年预留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统筹协调自然资源规划与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严格项目准入管理,对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严格把关,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不断优化土地要素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