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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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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我市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日期: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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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罗唯一)1月25日,记者从襄阳市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获悉,即日起至2月29日,我市开展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由全省统一部署。检查期间,各地消防救援、应急管理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所有正常生产、建设和整改的非煤矿山企业矿区办公楼、综合服务楼、联建楼、集体浴室、员工食堂、礼堂、宿舍、更衣室、工棚、车间、仓库、厂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井筒周边等地面建筑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会议特别明确,地下矿山要将井下机电硐室、机械设备、矿用运输车辆及违规动火作业等一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联合现场检查、督办问题整改、督导检查等几个阶段。会议要求,各地消防救援和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矿山企业对矿区办公楼等地面建筑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企业要对自查的隐患尽快实施整改,切实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共同督促矿山企业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一企一清单”,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于判定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通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并提请地方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销案。要用足执法手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坚决惩治各类违法行为。对屡禁不止、久拖不改的,要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问题,要及时函告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整改。

同时,针对矿山企业特点,各职能部门要共同研究制作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视频课件,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及职工广泛学习,使其知晓消防安全责任、地面建筑场所火灾风险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并共同指导矿山企业加强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应急力量建设,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器材,与辖区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勤联训,提升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