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芳 通讯员李丹 莘永进)2023年,枣阳市优良天数312天,优良天数比例85.7%,在全省23个一类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同比改善第一,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1月11日,枣阳市大气污染治理经验交流会在省生态环境厅驻鄂北专员办召开。鄂北、鄂东、鄂西专员办组织武汉、宜昌、孝感、随州、十堰等地来我市学习枣阳大气污染治理经验。
此次会议旨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鄂北、鄂东、鄂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冯安龙对枣阳市大气污染治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推广了“枣阳经验”。
2023年,枣阳市PM10年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22.4%,PM2.5年均浓度30.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降31.6%;优良天数比例由72.9%增加至85.7%,在全省排名中上升31位次;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综合指数在全省23个一类县(市、区)中位列第一;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