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城区汉丹社区卫生服务站持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0602MJH666697T)正、副本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6031014206021382001)被原工作人员罗茂林占用,现襄阳市襄城区汉丹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向襄城法院起诉罗茂林要求返还上述证照,因涉及证照年检等事项,需重新补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现依法公告上述证照停止使用。
因上述证照与襄阳市襄城区汉丹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的法律关系,须经法定代表人陶作成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襄阳市襄城区汉丹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