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雪飞 刘自航 通讯员 周阳 田旭乾
2023年以来,襄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区域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标注196件“涉营商”案件
湖北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专题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务求实效。
确定案管部门作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对“涉营商”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分配,促进案件高效流转;对“涉营商”案件进行标注,目前已标注“涉营商”案件196件。
督促落实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落实“一案一研判”要求,对涉市场主体案件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在案件审查报告中阐明研判内容,并填写《办案影响、风险研判评估表》。发挥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职能,对93件“涉营商”案件进行专项流程监控,对101件“涉营商”案件开展专项质量评查。结合“涉营商”案件办案影响、风险研判专项督查,不断提升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质效。
1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积极挖掘亮点选树品牌。2023年以来,该院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初步形成亮点,已有1个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用,3个典型案例、1个经验材料被省院采用,被《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6次报道。
打造“涉民事执行主体执行活动监督”金招牌,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主张,重振市场主体信心,共办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案件11件。
在走访一批重点企业时该院了解到,湖北某汽车部件公司总经理甲某因经营活动急需乘飞机前往国外处理业务事宜,但因其另外任职的公司涉案而被法院下达限高令无法出国,其请求检察院监督法院暂时解除“限高”措施。
受案后,襄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经调查发现,甲某同时任襄阳某科技公司经理,由于受市场行情影响,该公司经营一度陷入困境,无法支付银行本息,资产暂不能变现,未能履行法院判决的归还本息义务,被限制高消费。经对走访调查核实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特别是针对申请人出国之后是否能如期回国的问题,经过风险研判后,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向襄州区法院送达检察建议,并及时与法官沟通,襄州区法院采纳了建议于次日解除对甲某限消措施,单次屏蔽1个月。最终甲某处理完事务后如期归国,不仅解决了公司前期业务遇到的问题,还与国外企业扩大了业务合作,目前企业产销两旺。
结合此案,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回访,对本区有类似需求的企业进行座谈,以案释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受到好评。该案作为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推荐到最高检,并被采用。
在襄阳市某企业家协会请求民事执行监督案中,襄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该企业家协会的合理主张,对该案执行活动开展监督。经过2个月努力,为该协会将多年未执行到位的100余万元执行到位,案结事了。《襄阳日报》对该案予以报道后,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使行政争议非诉执行得到实质化解,助力企业发展。2016年,襄州区环保局(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襄州分局)对湖北某食品公司以生产建设项目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环评而罚款5万元(逾期加处3%罚款),由于该公司既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未缴纳罚款,2017年9月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法院对其作出限消令,并终本执行。由于该公司又投资建新厂,原厂已拆除不再具有污染性,随即申请检察院监督。经襄州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并召开公开听证会,环保部门同意免除加处罚款部分,企业一次性缴纳罚款,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化解。该企业被法院解除限消令,获得银行贷款,投资2亿元扩大再生产。
扎实推进9个“小专项”
2023年以来,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侵害市场主体类型案件审查等9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目前,9个“小专项”已达到全覆盖,办案数量(除合规案件外)居全市前列。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专项。制定《关于落实办理企业合规案件的工作程序规定》,并与区监察委、区公安局会签《关于襄州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执法执纪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企业合规改革在本地区规范化运行。2023年办理合规案件2件。
牢固树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理念,加大对侵害市场主体类型案件的审查力度,同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四类人员”,综合考量犯罪行为、岗位身份等因素,当宽则宽、当捕则捕、当诉则诉。截至目前,共办结“涉营商”案67件,其中涉市场主体审查逮捕16件20人,延期审理案件2件2人;不捕7件7人,逮捕10件13人。审查起诉共49件79人,起诉29件56人,不起诉10件11人,退回侦查案件6件25人。检察建议1份。
此外,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案件5件;关注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和侦查职能,依法促进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专项10件;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专项11件;“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专项活动8件;“助推流域治理 护航绿色发展”公益检察专项活动42件;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专项,受理涉市场主体民事申诉案件27件,已办结2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