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瑞 全媒体记者周娜)12月27日至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义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9人,实到4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提交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名单和有关文件。大会将于2024年1月上旬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襄阳市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2024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补选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办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对以上三项开展满意度测评,均以满意获得通过。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的推动促进作用。
会议要求,要精心细致筹备,全力以赴开好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要加强协同配合,科学制定大会方案,项目化、清单化梳理大会筹备事项,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朱守疆、王鹏、肖勇、吉虹、范景玉,秘书长雷钧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张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俊,市监察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