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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调查高质量发展

日期: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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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理论·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徐纯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统计调查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指示批示,中办、国办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事关统计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对统计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指明了方向。牢牢把握调查队政治机关属性,将党的领导落实到统计调查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领会。充分发挥“忠诚担当践使命 为国调查求实情”党建品牌引领作用,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职责,将对党的忠诚切实转化为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

聚焦主责主业,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国家调查队系统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的优势,强化对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及时为统计监测评价提供鲜活实情。”这既肯定了国家调查队系统“直属队”“轻骑兵”的优势作用,也明确了要将国家调查队打造成民生统计监测“主力军”的改革发展目标。“为民调查、崇法唯实”是调查队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也是统计法治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履行好主责主业,必须强化法治建设。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主动扛起为民调查主责,定期发布解读粮食产量、居民收支、价格等主要民生调查数据。结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及共同缔造活动、党员干部“下察解暖”实践活动,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要情”“民之所需”“企之所盼”等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经济民生运行监测分析,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2023年撰写调研分析报告60余篇,其中获市领导签批14篇,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7篇,为党委政府研判经济社会民生状况、宏观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信息支撑。

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持续完善制度执行和机制建设,为统计调查工作保驾护航。统计调查制度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延伸,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更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必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统计业务流程规范,按照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内容、时限、方式来组织实施,进一步强化统计标准执行,明晰指标含义,强化调查样本和辅助调查员管理,依法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基础规范化水平。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对健全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严格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湖北省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暂行办法》要求,抓实抓细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关于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与相关部门建立定期对接配合机制,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厚植法治沃土,赋能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精准式普法,汇聚依法治统合力。持续配合做好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持续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提升用法能力。持续加大统计调查全过程、重要节点法治宣传力度,切实增强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运用新时代媒体传播形式,创新开发动漫、微视频、漫画等视角新颖、形式多样的普法作品,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统计法治宣教更动人心、更有温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进一步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与统计调查工作的协作配合,将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与数据质量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调查业务与执法检查互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在实践中不断锤炼执法队伍过硬能力,增强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能力,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襄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