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谭天福 全媒体记者周红南)1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介绍了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四级调研员董文斌表示,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湖北省河湖长第7号令、襄阳市河湖长第3号令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积极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为更好地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我市河湖长制办实现了“升格配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出任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对标执行。在此基础上,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尤其是承担河湖长重要基础工作的镇、村两级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了健全,所有水域河湖长制实现了全覆盖。
创新长效机制,治水护水合力再提升。全市建立了定期巡查、协调会商、联合督办、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等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河湖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今年围绕共谋河湖流域规划、共护河湖岸线空间、共治河湖水质提升、共创河湖和谐文化、共享河湖优美环境等工作内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迈向“幸福河湖共同缔造”新阶段。
整合监控资源,实现重点监管区域的全覆盖。全市整合了水文、气象、水利、政法、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沿江145处监控资源,实现了对汉江沿线重点监管区域的全覆盖。同时,借助城运中心“城市之眼”平台,迅速发现并锁定问题,问题处置销号后及时通过政务微信上报事件交互枢纽,形成事件处置全闭环。
创新推行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湖警长制,细化“河湖长+警长”责任分工,协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全市侦办涉水刑事案件196起,行政拘留6人,移送起诉307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利剑”作用,助推流域综合治理,枣阳一案例入选湖北省首批刑事检察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
聚焦水质提升,多措并举强化河库水污染治理。切实压实水污染防治属地政府监管责任,督导认真排查梳理截污治污存在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工作。指导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化小微水体治理管护。
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深入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认真加强督办检查。
强化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8月11日,襄阳发布第3号河湖长令,在全省率先开展碧水保卫战“幸福河湖共同缔造”行动。组织开展“守护幸福河湖”短视频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用精美的短视频摄影作品展示近年来襄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经验、成效。拍摄河湖长制专题宣传片,展示襄阳建设幸福汉江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