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为我们忙前忙后,这笔钱太及时了……”11月22日,在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被救助对象朱某拉着前来走访的宜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卜容江的手激动地说。
2020年4月,朱某遭遇交通事故导致重伤一级,法院判决肇事方霍某赔偿朱某90余万元。但是,霍某家庭困难且前期已垫付相关治疗费用,后期无力偿还交通事故赔偿款。
今年7月,该院承办检察官卜容江了解到,朱某夫妇均为农民,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正在上学,朱某自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后,长年卧床在家,生活无法自理。
卜容江立即帮朱某收集、整理司法救助所需材料,并向有关单位提交申请。
今年10月,该院拟为朱某申请救助金3万元,并提请宜城市委政法委审批。目前,救助款项已通过审批,资金正在发放中,拟于近期发放完毕。 (刘运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