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志萍 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可以当天拿到离婚证吗?”“夫妻一方出轨可以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吗?”11月21日,樊城区汉江街道汉江北路社区邀请湖北瀛楚(襄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在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举办《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普法讲座。
讲座中,律师讲解了家庭关系规定、离婚规定、收养规定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围绕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房屋及婚后父母出资购置房屋的产权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是大家日常生活中较为关注的问题。那么,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呢?律师现场普法,“共债共签”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共签是指须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共同意思表示可以由夫妻双方签字来体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天,律师还解答了一些居民提出的其他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