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我行现对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结算账户予以销户处理。
请有上述情况的企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分批对清单内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后账户关联的《开户许可证》同时作废。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拨打服务电话(0710-3591066)。
相关企业名单可登录网络平台(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Oo8m0lz-1ohXilHf5sAsgA)或扫描二维码查询。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