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朱芳红、秦雪梨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张炜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任命张文竹、陈辰、高瑞羚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罗文哲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免去金安军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柳振华、任丹、柳国、沈福军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一、任命朱芳红、秦雪梨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任命张炜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任命张文竹、陈辰、高瑞羚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四、任命罗文哲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五、免去金安军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柳振华、任丹、柳国、沈福军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