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元的救助金已经到账了,要不是有董检察官替我们操心,我们都不知道后面的日子该怎么过……你们一定要留下来吃顿饭。”日前,宜城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董贤宁一行前往钟祥市丰乐镇丰岭村,对交通肇事案中的受害人朱某香进行回访。面对其老伴的盛情邀请,董贤宁等人婉言谢绝。
2021年7月,朱某华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搭载被害人朱某香等18名村民前往宜城市流水镇干农活。途经一下坡转弯处时,因刹车失灵,车辆发生侧翻,致使朱某香重伤,多人轻伤、轻微伤。经鉴定,朱某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杨玉辉阅卷后发现,事故造成朱某香下肢瘫痪,双手无力,生活无法自理。遂向该院第五检察部移交了线索,并带领负责司法救助的检察官董贤宁到受害者的村子进行实地走访。
两人通过村委会了解到,朱某香已年过六旬,与老伴常年务农,子女均在外务工。事故发生后,医疗费已经花了20多万元,这笔钱不仅耗尽整个家庭多年的积蓄,还向亲友借了10余万元。老伴为了照顾朱某香和90多岁的老母亲,不得不放下农田里的活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为什么肇事的朱某华未将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是不想赔,还是赔不了?
“朱某香跟朱某华是亲戚关系,60岁了。前几年,朱某华的妻子和儿子因罹患癌症相继去世,当初为了给二人治病,他不仅掏空了家底,还欠了10余万元的外债。”村委会干部向两名检察官介绍了朱某华的情况,坦言他是为了还债,才冒着违法的风险,载着同村多名村民去流水镇打工挣钱。
“我们不怪他(朱某华),我们都是同宗的亲戚。是他带着我们去外面做工挣钱,这次是个意外……”令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其他多名受害人都表示谅解朱某华。而且事故发生后,朱某华变卖了很多物品,积极筹措钱款,主动为受害人赔偿了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的医疗费用。
幸福的人生千篇一律,不幸的人生各有悲苦。
“通过走访调查,这群受害人中,基本都是大龄农村妇女,生活确实有困难,按照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要求,我们有必要对她们进行救助。”经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联席会商议,并报检察长决定,立即对另外8名轻伤以上的困难妇女按较高标准实施救助。
2023年春节前夕,司法救助金全部发放至她们手中。此举获得了流水镇政府的高度称赞,“我们镇年轻劳动力向外流失严重,是她们每到农忙时节过来帮忙抢种抢收的……这几笔救助金及时帮助了她们。”
而对于伤情最为严重的朱某香又该如何救助?由于受害人朱某香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重点救助对象的条件,且鉴于朱某华无力对朱某香进行经济赔偿。该院第五检察部经向检察长汇报,在襄阳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将相关情况上报至湖北省检察院,积极为其争取高额司法救助金。
(陈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