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喆 全媒体记者周娜)10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鸣率立法调研组来襄开展《湖北省种子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义斌,副主任王鹏,秘书长雷钧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市农科院、市林科所,了解我市种子科研发展现状及科技创新中的困难;赴谷城县,勘察茨河镇油茶基地、城关镇油菜良种繁育基地、洞山寺油茶苗圃基地,了解圣光种业企业发展情况;赴襄州区,考察湖北扶轮农业、襄阳正大种业,询问基层从业人员对种子立法的需求。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等5家单位负责人有关种子工作情况的汇报。部分种子生产企业、专家、基层干部代表与调研组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指出,此次来襄调研感受到了襄阳干部良好的精神面貌,了解到襄阳种业发展的巨大变化。襄阳市委市政府对种业发展非常重视,襄阳种业发展具有相当的实力。襄阳的基层实践为此次立法调研提供了很重要的实践成果。调研组将认真研究、总结,把调研成果充实到草案之中,为高质量立法服务。
调研组强调,要对标中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种业的系列重要指示作为立法的正确方向。要落实省委部署,对标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任务,担负起历史责任。要尊重立法规定,在与上位法衔接的过程中,拾遗补缺、突出重点,找准立法工作的结合点。种业振兴需要法治保障作武器,要有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立法要能彰显各地特色,突出重点要求。要通过立法来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自主创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湖北农业高速发展。
调研组要求,立法要借鉴先进经验,要通过立法促进体制机制建设。要在激励科技创新上有措施有办法,在依法保障特色优势上有体现,在完善系统治理上下功夫。要细化落实立法工作机制,始终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要充分依托和调动政府部门高质量立法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全社会的参与,真正把立法的过程变成培育和增强法治精神的过程。要增强立法规划的前瞻性,既着眼于当前问题,又看到发展趋势,为改革发展提供空间,最终实现高质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