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永海 张玉军 全媒体记者刘自航)“《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颁布,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10月3日,襄州区教育局在辖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检查组每到一所培训机构都现场发放、解读《办法》,督促机构法人、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
专项检查中,检查组从违规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不规范培训、收费不规范等7个方面对襄州区张湾、肖湾、金华等3个街道内的11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现场和限时整改,并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针对《办法》中列举的“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3种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部分,重点向培训机构进行详细讲解。
为推动《办法》落实落地,加强政策实施宣传力度,该局积极发动辖区学校向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全面了解、监督各类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同时,通过线上微信群转发等方式,广泛告知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合法经营,切实维护良好行业生态。
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从严查处违规行为与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严格执行《办法》精神,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