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6月下旬,市委召开思想解放大讨论座谈会,围绕东津城市新中心建设、襄阳古城保护和利用、巩固支柱产业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变交通优势为发展胜势等重大问题深入交流讨论。7月3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思想解放大讨论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进行安排部署。
市纪委监委闻令而动,在全市开展监督保障市委思想解放大讨论重点任务落实十大行动,即东津城市新中心建设护航行动、营商环境治理和巩固培育产业发展清障行动、古城保护和利用专项推进行动、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专项监督行动、重点项目建设保障行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招商引资奖补资金专项清理行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行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为建设美丽襄阳、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发挥“廉”效能 助推古城焕发新活力
“项目进展如何?建设过程中有哪些难点?……”近日,东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深入中铁十一局湖北文理学院临床医学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建设进展,并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为东津城市新中心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推动东津城市新中心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交给襄阳的必答题,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在制定出台监督保障市委思想解放大讨论重点任务落实十大行动的基础上,9月14日,市纪委监委聚焦东津城市新中心建设护航行动,细化出台了《加快城市新中心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规划建设区域性中心项目、补齐生活配套服务等民生短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方城和南北功能主轴规划建设等10个方面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还组建工作专班,统筹监督力量,综合采取听取汇报、调研督导、联合会商等方式,对任务落实、项目进度和工作成效进行跟进监督,目前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主要单体主体结构工程全部完成,湖北文理学院临床医学产教融合基地(学生公寓)项目已正式交付使用,襄阳全民体育运动中心项目计划10月底全面完工……
走进襄阳古城,管家巷文化休闲街区项目现场施工车辆来往穿梭,一派热火朝天的建设景象,一栋栋鳞次栉比、古色古香的仿古建筑拔地而起。
今年以来,在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和汉江国投纪委的监督下,管家巷文化休闲街区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预计今年年底开街运营,文创、科创等新经济、新业态也将进驻,届时将与北街贯通、融合、互补,形成具有襄阳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化聚集区。
在开展古城保护与利用专项行动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对照《关于加快推进襄阳古城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对35个重点任务每月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以赴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截至目前,各重点任务有序推进:襄阳古城保护委员会成立,古城墙管理机构设立;单家祠堂、襄王府、仲宣楼、长门等四处文物保护单位陈展方案正加快完善,分别建设单懋谦纪念馆、王粲纪念馆、襄王历史文化展示馆、襄阳古城军事文化展示馆……
强化“硬监督” 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近日,在湖北椰丰食品产业园内,各生产线火力全开、忙碌不停,一派繁忙的生产景象。“多亏了你们,项目才能按期投产!”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该企业负责人连连道谢。
湖北椰丰食品项目一期配备3条生产线,夏季冷库供电能否保障生产成为企业负责人的“心头疙瘩”。老河口市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督促该市供电公司跟踪解决,并多次对接企业告知需提交的用电报装资料。不到一个月,2台1250kVA变压器接电完毕,企业得以正常投产。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也是城市保持持久竞争力的关键。市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重点,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治理和巩固培育产业发展清障行动,着力清除产业发展和政策落实的痛点、堵点、阻力障碍。
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实施、企业培育、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营商环境问题304个,处理处分345人,党纪政务处分86人。
为切实降低生产经营制度性成本,市纪委监委紧盯企业和群众普遍反映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整治行动,让市场主体花最少的时间、跑最短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作用,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深入开展市本级涉企奖补资金申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行动,推进申报流程再造,新增“无申即享”项目19个,依申请类事项申请材料、环节、时限压减25%,12项需要企业购买中介服务的事项全部清零。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商引资资金使用,市纪委监委开展招商引资奖补资金专项清理行动,会同招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全面排查清理,督促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政策制定、项目监管、政策兑现等制度机制,服务和保障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专项清理行动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立案6人,其中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
筑牢“廉”根基 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盯项目进展、盯资金使用、盯工作作风……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再次深入襄阳小河港区疏港铁路专用线项目现场,围绕项目谋划、立项、审批、实施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支撑。市纪委监委着眼全市重点项目,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行动,选派76名项目监督员,对38个省、市重点项目实行全周期包联监督服务,推动重点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为保障重大工程廉洁高效推进,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房地产行业存在的腐败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查改惩教防”,拉网式全面自查问题、多渠道征集问题、分行业分领域指导排查问题,市县同步分五个类别整改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监督功能,探索建立招投标监督模型,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管理;与公安、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推动快速“清仓见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通过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撰写案件剖析报告等,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306个,党纪政务处分185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追赃挽损1507万余元;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督促完善制度规定68个。
有别于其他工程建设领域,交通物流枢纽建设因公共性、公益性等属性,具有政策性强、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同项目施工地利害关系较大等特点。
作为连通南北的重要通道,我市是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围绕重点项目优质高效实施、推动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等,加强日常监督、调研监督、联合监督,盯住“关键人”、查清“资金流”,助推交通物流领域焕发新活力,襄阳入选国家功能型流通支点城市,襄阳铁路物流基地加快建设……
严惩诬告陷害 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干部为事业担当,纪委为干部护航。
“董某因恶意举报及其他违纪问题被保康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月22日,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典型案例,传递出“权利不能滥用,诬告必将担责”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鲜明导向。
诬告陷害破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我市出台打击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工作办法,从成立工作专班、行为认定、处理处置、协作配合、澄清正名等方面,对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和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积极性,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市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打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治理,对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不实举报,按照有关规定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切实保护干部积极性、创造性。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9起,为38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让想干事能干事者上,让不担当不作为者下。
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缺乏责任意识、斗争精神,遇事明哲保身、“躺平”不作为,不敢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上推下卸、推拖躲绕,奉行利己主义,“新官不理旧账”等八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向庸官、懒官、“太平官”和昏官、糊涂官亮剑,凝聚干事创业的奋进力量。
坚持全面自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牵头部门自查问题88条、重点排查问题22条,整改完成57条;起底问题线索63条,整改办结21条,有力推动干部队伍改进作风、担当实干。
一项项行动、一串串数字背后,是市纪委监委持续擦亮监督“利剑”,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实践。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扣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全力保障市委思想解放大讨论重点任务落实,为建设美丽襄阳、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动态
市纪委监委出台八条措施 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护航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襄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八条措施》(简称《措施》)。
《措施》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从八个方面提出具体内容,回应党员干部关切。
树立正确执纪执法理念。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理念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
精准规范审慎问责。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实事求是调查、严格划定责任、科学精准处置,严禁向基层“甩锅”、问责“凑数”和以问责代替管理。
大胆运用容错机制。对于党员干部出于公心、不谋私利、经过规定程序的工作失误错误,在符合法律、纪律和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免除相关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提高问题线索办理质效。明确案件办理时限,初步核实时限为2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为1个月,案件调查时限为3个月,案件审理时限为1个月。
常态化开展打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恶意中伤、打击报复他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澄清事实。
及时回复廉政意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信访举报处置中的协助配合,对线索笼统、不具备可查性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果断予以了结;对实名举报、当面反映或者性质严重、内容清楚、线索具体的问题,明确调查时限,迅速调查核实;对征求意见时间紧、确有问题线索不能及时办结的,及时研判并妥善出具廉政意见。
积极提出干部能上能下监督建议。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对敢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有关党委及组织部门推荐;对“躺平式”“混日子”的党员干部,向同级党委提出调整建议。
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对处理处分影响期满,且认错态度诚恳、工作表现突出、群众普遍认可的党员干部,及时向党委和组织部门反馈推荐。
文字:通讯员襄纪廉 全媒体记者秦小芳
图片:除署名外由市纪委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