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军 全媒体记者毕学谦)8月31日,枣阳法院立案庭庭长肖志刚在该市综治中心,通过视频方式,对襄城区货车司机田某与枣阳市某物流公司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当天,枣阳市首家“共享法庭”在该市综治中心正式揭牌,该起纠纷调解是“共享法庭”启用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据了解,建立“共享法庭”是枣阳法院贯彻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共享法庭”具有诉讼咨询、调解指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网上立案、在线庭审、跨域开庭、普法宣传等功能,推动司法服务从分散到集约、从单一到多元、从传统到智能,积极回应数字时代法治需求,实现矛盾纠纷处理“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