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陈俊同志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陈俊同志为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