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梁莉同志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梁莉同志辞去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