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瑞 全媒体记者周娜 见习记者付梦婕)8月29日至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义斌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51人,实到4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襄阳市古山寨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东津新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襄阳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襄阳市本级2022年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襄阳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的报告、关于襄阳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奏唱国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持续强化法治建设,更好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要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全力以赴加快东津新区建设,努力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的现代化新城,更好助力襄阳都市圈建设。要持续聚好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增强财政保障和资源统筹能力,切实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更好提升使用效益。要持续夯实乡村振兴产业根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增收致富的核心任务,牢牢把握全面振兴的美好愿景,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协同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绍玲、朱守疆、王鹏、肖勇、吉虹、范景玉,秘书长雷钧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烨,副市长王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磊,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