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于2023年8月14日不慎将本人身份证(有效期限:2016.09.09—2036.09.09)遗失,身份证号码:420606198107253020,声明作废。 ●史俊不慎遗失2013年1月17日由武汉市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购买枣阳新天地19—1503的购房收据,收据编号:5165330,金额:412167元,声明作废。
●杨艳于2023年8月14日不慎将本人身份证(有效期限:2016.09.09—2036.09.09)遗失,身份证号码:420606198107253020,声明作废。
●史俊不慎遗失2013年1月17日由武汉市天行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购买枣阳新天地19—1503的购房收据,收据编号:5165330,金额:412167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