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冯华江 全媒体记者张嫚)8月7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委了解到,因“车窗抛物”被举报但拒不接受处理的35辆机动车(违法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6日)被曝光。
鄂FK55G8、鄂FN96T1、鄂FE8X02、鄂FS68P2、鄂FG51S6、鄂F9TF97、鄂FP7849车辆驾乘人员在襄城区隆中大道与大学路交叉口、凤雏大桥、环城南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等地“车窗抛物”。
鄂FV05R7、鄂FCU339、鄂FPA658、鄂FX9878、鄂F2X856、鄂FA78M9、鄂F96925、鄂FA2H52、鄂FX0166、鄂FD7D00、鄂FK93H6、鄂FUQ977、鄂FS7R13、鄂FB55C1、鄂F8SG72、鄂FE27D4、鄂FB15S2、鄂FP5R78、鄂FUN857、鄂F84862、鄂FC91L0车辆驾乘人员在樊城区中原西路与中航大道红绿灯处、长征路与清河路交叉口、炮铺街与解放路路口等地乱扔垃圾。
鄂FP76Y9、鄂FS7B03、鄂FL5N23、鄂FVA466、鄂FE8Q50、鄂FD97267、鄂F0YC07车辆驾乘人员在高新区樊魏路与江山北路路口、长虹北路与追日路交叉口、追日路与长虹北路红绿灯处等地“车窗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