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星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自今年4月共享电动车在谷城县投放运营以来,因其骑行便捷、绿色低碳等优点,迅速受到广大群众的追捧。但就在大家尽情享受这份便捷时,却有人为泄私愤,恶意损毁共享电动车。
7月28日上午,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有人将一辆共享电动车扔在了南河里。接警后,值班民警赶至事发地,在南河里发现了浸泡在河水中的共享电动车。随后,民警将电动车从水中打捞上岸,并联系经营者对该电动车进行维修检测。经检验确定,该电动车已彻底报废,损失3500元。
如此行径令人愤慨,若不及时打击震慑,不仅损害商家利益,更影响市民的出行便利和文明县城形象。谷城警方第一时间对案件展开侦查。
专班民警连续奋战三天三夜,调阅事发地周边的监控视频,实地走访、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一名南漳籍的嫌疑人周某。8月3日,民警将正在某商城内吃快餐的周某抓获归案。
据周某交代,案发当晚,他在南河大桥上发现一辆共享电动车竟然没锁车。为了发泄情绪,周某将该共享电动车骑到了桥对岸的河边,并将车扔进了河里。
目前,谷城县公安局已对周某予以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