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朱科 通讯员邹璇)8月3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该局深入贯彻优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牵头督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全面清退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应退未退的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切实帮助企业增强发展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县联动,取消“两金”。该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消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清退遗留保证金的通知》,明确了全市政府采购工程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开展全面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工作,有效降低了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门槛和投标成本,真正实现了投标企业真金白银“轻装上阵”大减负。
高度重视,摸清家底。由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逐一梳理项目保证金清退情况,列出保证金未退明细、对应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全面梳理、逐一研究,联合各级交易中心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服务。
压实责任,强化督办。针对清退情况,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和指导,压实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责任,明确清退时间。对于一些开标时间较长、联系方式已变更的经营主体,主动拓宽通知渠道,做到不落一个项目、不落一个企业。
截至目前,全市共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310.08万元,涉及经营主体31家、项目25个,基本实现沉淀保证金见底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