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曹学荣(身份证号:420683********4944)因无故长期旷工长达48个月以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解除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曹学荣的聘用合同关系并终止人事关系。由于无法联系到曹学荣,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曹学荣本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
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曹学荣(身份证号:420683********4944)因无故长期旷工长达48个月以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解除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和曹学荣的聘用合同关系并终止人事关系。由于无法联系到曹学荣,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请曹学荣本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