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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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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襄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全面升级

日期: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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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梁政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实习生姜佳宜)7月1日起,新修订的《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7月11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办法》施行后,襄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时间延长至7天,救助范围扩大、垫付上限取消,更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将从中获得帮助。

襄阳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2013年设立。10年来,该基金已为170多名车祸受害者垫付500余万元“救命钱”。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襄城大队民警吕辉告诉记者,与此前相比,《办法》有三大变化:扩大救助范围,增加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为救助对象;延长救助时间,将垫付抢救费用时限由72小时延长至7日;取消四万元的抢救费用垫付上限。

《办法》施行后,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大限度降低群众因交通事故致贫返贫风险,最大限度化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等。

市民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胡雨晴介绍,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抢救费用的收费标准,应按照事故受害人抢救地物价部门核定的医疗费用标准核算。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依法委托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办申请受理、审核及资金垫付、追偿等工作。该公司在襄阳设立襄城、樊城两个代理点,襄城代理点受理襄城区、东津新区、宜城市相关业务,樊城代理点受理樊城区、高新区相关业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襄城大队、樊城大队、高新大队院内均设有该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交通事故受害方可直接到救助基金服务窗口咨询,或拨打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热线电话027-59761003。

据悉,7月1日以来,全市已有3位交通事故受害者根据《办法》申请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