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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襄阳日报

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日期: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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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媒体首席记者 严俊杰 全媒体记者 周娜 通讯员 襄纪廉

2023年是加快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实现甩远追兵、逼近标兵、争先创优的关键之年。开路看先锋,群众看干部。实现目标任务,更需要一批“闯将”“尖兵”冲锋陷阵、开拓创新、敢为人先。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积极干事、敢于负责、大胆工作的干部有时会受到不实举报,严重影响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意保护那些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那些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惩恶扬善,才能弊革风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通过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回访教育、用好“四种形态”,为全市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公开澄清正名

绝不让“领头羊”成为“替罪羊”

“今天的澄清正名会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今年3月,在市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受到不实举报的市文化和旅游局某二级单位负责人郝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今年1月,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郝某在单位重大事项上搞“一言堂”、在项目招投标采购过程中违规谋利等问题的举报。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认定举报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随后为郝某澄清正名。

为清白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会议、通报、当面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为负责者负责。

2021年,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原副调研员戴某因朋友李某与市绿化管理处在项目合作选址方面出现分歧,为了给市绿化管理处施压,戴某接受李某请托,帮助编造市绿化管理处主任杨某贪污受贿的举报材料,供李某举报使用。

后公安机关认定戴某、李某构成诬告陷害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2年9月5日,戴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绝不能让拼在一线的党员干部流汗又流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2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信访大化解”“信访化解攻坚年”活动,扎实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着力构建法治化、规范化信访举报秩序。

——宣传在前,有效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告知正确的举报方法,引导群众形成合理预期;实行来访接待“两告知一测评”,引导群众如实有效举报;结合典型案例中的具体事实,引导群众合法举报。

——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制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每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

——有效甄别,精准研判。全面起底2020年以来的查否件3572件,逐件分析研判,多角度综合分析,建立线索排查“信访、案管、审理+承办部门”初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复审两级会审机制。

——部门协同,合力治理。加强与公安、司法、组织、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形成治理合力,努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

干部为事业担当,纪委为干部护航。

今年5月,市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制定联合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诬告陷害行为的四类标准和重点查处的八种情形,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惩治诬告陷害、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从 2022年以来的查否件中筛查存在诬告陷害嫌疑的问题线索27件;市县两级公检法部门起底2022年以来因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或者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8起,排查涉及的党员干部1人。

实施容错纠错

绝不让“早起鸟”成为“出头鸟”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今年4月,我市出台《关于强化“四敢”导向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文件第一部分重点围绕干部敢为,从政治建设、选拔任用、能力建设、容错纠错、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建波表示,市委出台该意见,旨在传递一种信号、树立一种导向、体现一种态度,鼓舞带动全市上下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进取精神和昂扬斗志,拼出襄阳精彩、闯出襄阳未来。

精准问责、容错免责,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精准识别,我市大胆探索推进容错纠错工作。

要为那些勇于负责、肯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老河口市纪委监委出台党员干部容错纠错适用情形清单,明确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落地、民生服务、应急处置等5个方面22种可容错纠错情形,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为实施容错纠错提供了具体方法和路径。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康县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保持严的主基调前提下,不断细化容错的适用情形和工作程序,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准确把握容错界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将容错纠错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谷城县不折不扣执行好《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正确对待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持续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感、成就感、安全感。

“有的帮扶单位存在驻村工作日志不规范、不完整,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甚至存在脱岗问题……”6月9日,襄州区纪委监委召开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问题约谈会,对一季度暗访督查发现的驻村工作队队员纪律松散、存在“走读”现象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存在问题的6个区直驻村工作队的12名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以及22名镇直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了约谈。

“约谈是督促,更是一种关心和保护。”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因不守小节逐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开展回访教育

绝不让“跌倒者”成为“躺平者”

“刚受到处分时我十分难过,感觉人生有了污点。幸好组织没有放弃我,愿意找我谈心谈话,及时解开我的心结,让我重拾了干事创业的信心……”近日,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党支部委员燕某对前来回访的流水镇纪检监察干部说。

惩处干部不是目的,挽救干部才是初衷。为了让曾经“跌倒”的干部重新“站起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聚焦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教育,使其消除顾虑、轻装上阵。

“对被处分的党员干部,我们更加注重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及时为他们释困惑、解心结,让他们早日实现从‘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曾经犯错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还应做好“后半篇文章”,既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又扶上一把,让“掉队”的干部赶上来。

保康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李某曾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工作心灰意冷。但在保康县纪委监委的暖心回访中,李某重拾信心,积极投入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建立2个试点建设基地,获得6个“康养人家”授牌。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回访教育中,一并征求受处分人员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质效、提升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工作提供参考、指出“症状”、开出“良方”。

对认识不到位、情绪有抵触的,回访人员讲明政策、说理解释;对心理有压力、思想有顾虑的,找准心结、悉心疏导;对心态消极、工作松劲的,唤起初心、激励鼓劲……我市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对每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都将回访情况作为处分解除或延期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对2022年以来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重点回访教育,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新振作起来。

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我市逐渐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盘棋”格局,用更合理、更优化的制度,持续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浓厚氛围,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