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马李娜 陈赛娥)6月20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我市城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东津新区)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今年6月20日起,由襄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我市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或证明)继续有效。
具体办理流程: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先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樊城区农业农村局、襄城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东津新区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对发生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进行备案(一并提交登记申请),再由农业农村部门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