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一欣 全媒体记者周娜)6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雪荣率调研组来我市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谷城县人民法院、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中国有机谷互联网产业园、岘山文化广场户外职工爱心驿站、高庄社区、襄阳蓝光创新创业孵化园、国网襄阳供电公司检修分公司、湖北交投襄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北管理所等地,详细了解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法办法实施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议,听取襄阳市政府、襄阳市总工会及相关部门、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办法草案的意见建议。
刘雪荣对襄阳市工会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修订我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具体举措,意义重大。
,要推进各级工会依法治会,保障全省工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真正反映职工呼声,借鉴外省经验,体现湖北特色,与上位法相衔接。要抓紧修改完善办法草案,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确保法规实在管用,切实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吕义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吉虹,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雷钧参加调研。
刘雪荣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