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邬玲玲 张尚东 赵晨科)连日来,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交警开展“三车”销售源头整治工作,重点对“三车”销售门店销售的车辆情况进行排查,从源头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进行整治验收清理。
“三车”,是指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老年代步车)、农用车和燃油类正三轮摩托车。自今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严禁生产销售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的“三车”。
行动中,联合整治组深入宜城各电动车销售网点,对所售电动车质量、外观标识、产品合格证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与每家电动车销售商家签订承诺书。通过面对面讲解,告知负责人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严禁销售不符合公告目录的电动车,引导群众在购买车辆后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同时,对照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责令商家将车辆退回厂家,并对在售车辆进行再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国标要求的车辆,提高法律意识,诚信经营。
下一步,宜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的协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大对“三车”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违法查处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