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顾娟)5月28日,记者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了解到,该站出台《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工作通知》(简称《通知》)。这标志着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被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据介绍,《通知》的出台,将改变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责任不够明确、流程不够规范的局面,推动消防施工与土建施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加强对消防施工过程的风险防范,从而进一步加快消防工作验收进度,为市场主体节约时间成本。
《通知》明确,市质监站在收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通知后,及时跟进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单》;须在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预验收监督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预验收监督文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约谈、责令整改、全面停工等。
今后,建设单位要组织各方责任主体按照“档案验收”标准,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资料归入工程档案;及时收集、保存、整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监督资料,与质量监督资料一并归集成一份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