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尹心浩 全媒体记者童光辉)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积极推行“预执行提醒告知”模式,促进审判和执行有效衔接。 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胡某诉至谷城法院。法院将该案件委派至谷城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谷城法院随即启动“预执行提醒告知”模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向胡某送达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随后,胡某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
本报讯(通讯员尹心浩 全媒体记者童光辉)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积极推行“预执行提醒告知”模式,促进审判和执行有效衔接。
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胡某诉至谷城法院。法院将该案件委派至谷城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谷城法院随即启动“预执行提醒告知”模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并向胡某送达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随后,胡某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