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陈军)5月15日,记者从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市安委会制定了我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方案》指出,与以往相比,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强调了四个方面的总体要求:紧盯突出问题狠抓排查整治,紧盯关键少数狠抓责任落实,紧盯质量效果狠抓严管执法,紧盯专题培训狠抓能力提升。《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即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抓排查与重治理相结合、抓协同与强执法相结合、抓整改与提能力相结合,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从“三个层面”分别提出二十二项重点任务措施。
企业层面,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电气焊动火作业和外包外租生产经营活动等重点危险环节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部门层面,各专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印发本行业、本部门专项行动子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隐患和事项,深入企业加强宣传解读;做好企业指导服务;加强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聚焦重点精准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运用“四不两直”、异地执法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聚焦企业层面的7项重点任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把“两个清单”作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方案》还明确了党委政府层面的八项任务措施,包括深入学习、迅速研究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相应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和督导检查、严格奖惩等。
《方案》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5月22日前完成)、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5月下旬至8月约3个月内完成)、部门精准执法(9月至11月约3个月内完成)、总结提高(12月底前完成)四个阶段。市安委会将成立12个综合督导组,组织开展“一月一督导,一月一评估”,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