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前使用的手机号码微信同号13409644588。因为手机丢失导致信息泄露。自手机丢失注销之日起若有诈骗团伙或是任何个 人 ,冒 用 本人 以 前 的 微 信 及 电话13409644588,用手机里面存档的各种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职称证包括病历以及我家人的信息,从事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与声明人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曾庆文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