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03-23
随县市监处罚公字〔2026〕1号
王署光、徐松、邱阳、毛宇锋、王亚军: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5人涉嫌非法集资一案,已调查终结,因无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本局依法于2026年2月5日对你5人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拟对你5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种类、幅度及其享有的权利。你5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亦未要求举行听证,视为放弃此权利。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依法向你5人公告送达《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
本公告在《随州日报》、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5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市监处罚〔2026〕100号)
2.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市监处罚〔2026〕101号)
3.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市监处罚〔2026〕102号)
4.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市监处罚〔2026〕121号)
5.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市监处罚〔2026〕122号)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