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劳人仲案字〔2026〕27号随州市雄辉吊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洁与你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随县劳人仲案字〔2026〕27号),申请人要求确认与你公司自2024年9月4日起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年4月16日下午3时到随县文昌路1号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301室本委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