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强化人才安居保障
政策:对有意在本市就业的国内高校学生和首次在本市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设立住房储备金,对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层次分别给予0.6万元、0.8万元、1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贴。毕业后5年内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补贴资金可直接使用。对经认定的各类人才、有意在本市就业的国内高校学生、首次在本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贷款时测算的贷款额度可上浮30%,根据本科及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上浮50%、100%。
例如:1.小张是湖北科技学院本科大三的学生,在本市首次开设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小张可获得0.8万元的住房储备金补贴。小张计划毕业后5年内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届时其获得的0.8万元住房储备金补贴可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小刘是本市2025年“招硕引博”引进的硕士学历人才,现为本市单位缴存职工,目前单身,准备在我市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小刘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可由60万元上浮至120万元;在申请贷款时,按照小刘当前收入水平测算的可贷额度为50万元,根据人才安居政策,小刘的实际可贷额度上浮至65万元,未超出12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
(二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建缴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建缴住房公积金,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方式和金额,可随时办理缴存、提取业务。
例如:自媒体从业者小冯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可自主选择固定缴存或自由缴存住房公积金。选择固定缴存的,每月按期缴存固定金额;选择自由缴存的,无时限要求,单笔缴存金额不低于当年最低月缴存金额(2026年为197元)即可;若无未结清的贷款,两种缴存方式均可随时办理提取业务。
(二十一)给予一次性开户补贴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开户并完成缴存的,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开户补贴。
例如:个体工商户小秦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本市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完成了首笔缴存,即可获得100元一次性开户补贴。若小秦无未结清的贷款,该笔补贴可随时提取使用。
(二十二)发放稳定缴存补贴
政策: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利率基础上,额外给予0.1%的年度缴存补贴。
例如:小韩在本市开设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账户,账户保持正常缴存,未销户、也未封存账户,若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5%,小韩可按照1.6%结息。
(二十三)实施差异化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5年以上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按照贷款金额的0.5%给予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留咸青年创业人才、多子女家庭申请同类贷款的,补贴比例提升至1%。
例如:小张为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申请10年期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40万元,贷款发放后可以获得40万元×0.5%=2000元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如果小张是留咸创业青年人才或者多子女家庭,一次性贷款利息补贴金额提升至4000元。
(二十四)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小蔡,目前单身,计划在我市贷款购置一套住房。可在我市开设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2万元,即可申请最高4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