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支持购买车库(位)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独立产权车库(位)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车库(位)总价。
例如:郑女士购置一处独立产权车位,总价12万元,郑女士及其家庭成员可提取12万元公积金用于车位购置。
(八)支持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
政策:支持缴存人家庭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套住房每个自然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3500元。
例如:老马名下有2套自住住房,2套房每年均可分别申请提取3500元(合计7000元)支付物业费。
(九)提高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额度
政策: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使用金额提高至1500元/平方米。
例如:老赵计划使用住房公积金在老家自建110平方米自住住房,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标准计算,老赵及其家庭成员最高可提取16.5万元住房公积金用于自建住房。
(十)提高贷款额度
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单位缴存人、单方为单位缴存人、双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70万元、60万元、50万元。多子女家庭、初婚初育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50%。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贷款最高限额可叠加上浮30%。
例如:一对夫妻均为单位正常缴存职工,基础贷款最高上限为70万元;若属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50%,至105万元;如果所购房屋为本市认定的高品质住宅,可再享受30%叠加上浮,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136.5万元。
(十一)支持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同时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例如:刘先生购买一套总价80万元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先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仅需15%,即12万元,刘先生及其家庭成员提取12万元付首付后,剩余68万元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80万元。
(十二)支持异地购房
政策:单位缴存人在武汉都市圈内其他城市购房的,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按照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限额标准执行。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不受工作地、户籍地等条件限制。
例如:1.王某为赤壁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在武汉市购房,可在赤壁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2.山东人小张是我市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海南购置一套住房用于度假,小张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若其在海南申请了住房公积金或商业性住房贷款,也可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