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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我市启动“好房子”交付标杆创建

日期:09-23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7版:房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9月15日,咸宁市“好房子”交付标杆创建暨2026年“质量月”活动启动大会举行。会上,市住新局提出,以现房销售制度改革为牵引,以“好房子”建设为标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政策引领

  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咸宁持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人居品质。市住新局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先后推动出台市城区购房补贴新政、装修补贴等系列优惠政策,制定《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并配套1万元高品质住宅购房补贴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高品质住宅项目建设。

  越来越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正在陆续开工建设、入市销售,“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生活”的愿景正逐步变为现实。

  直面问题

  以“质量月”为抓手树导向、立标杆

  当前,咸宁市民对房屋质量、居住配套、交付体验等有更高期待。开展“质量月”活动,启动“好房子”交付标杆创建,就是要树起质量导向,树立示范样板,引导全行业把“质量立身、品质为王”刻进企业发展理念。

  咸宁住建部门要求各企业以“质量月”为抓手,聚焦渗漏、开裂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质量通病,强化全过程管控,积极推广业主开放日、工地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购房人监督,严格落实交付标准,杜绝“降标减配”,把高品质交付作为企业的金字招牌。

  解读新政

  明确现房销售、资金监管等核心要点

  今年7月23日,市住新局、市资建局、市人行、市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引导房地产市场转型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若干措施》,在咸宁全面推行现房销售制度。8月28日,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出台房地产新政。

  会上,市住新局副局长张标结合咸宁实际,对新政核心要点进行了宣传解读:关于现房销售标准,咸宁已全面实行现房销售,现房是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方主体验收),水电气网、绿化等配套设施均已完工,具备联合验收条件;关于资金监管,现房销售项目可不再进行资金监管,但对已发放预售证件且尚未竣备交付的项目,资金监管将更加严格,购房定金、首付款等向业主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必须进入监管账户;关于信贷支持,个人住房贷款最长年限由30年调整至40年,进一步减轻刚需群体月供压力;关于小区运营,在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前,允许房地产企业招引运营商开展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运营业务,委托运营合同原则上不超过5年,相关公共收益在保障运营单位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归全体业主所有,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既建好房子又卖好服务”转型。

  强化激励

  配合落实信用评价与政策扶持倾斜

  市住新局要求全市房地产企业要提高站位,主动投身“好房子”建设实践,对标“好房子”建设“6633”标准(“六不”——不霉、不堵、不漏、不吵、不裂、不臭,“六防”——防电、防火、防灾、防盗、防撞、防摔,“三省”——省心、省地、省钱,“三要”——要健康、要实用、要关怀),从规划设计、材料选型、施工建造到竣工验收、交付运维全链条提质升级,不做“将就的房子”,打造“经得起检验的精品住宅”;要抢抓政策机遇,读懂用好“8·28房地产新政”,实现企业转型发展,主动适应现房销售、资金严监管的新环境,把更多资源投入到住宅品质提升上。

  下一步,市住新局将配合市资建局,强化激励导向,对“好房子”标杆项目、高品质住宅项目,在信用评价、政策扶持上予以倾斜,让重质量、做精品的企业得实惠、得市场。

  建一座房子,就是建一份民生期盼;造一个小区,就是筑一方百姓安居。市住新局希望各企业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坚守质量初心,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投身好房子建设,认真落实“8·28房地产新政”各项要求,共同打造更多安全、舒适、绿色的好房子,推动咸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