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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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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香城都市报

以类型化纠纷机制化解服务合同纠纷

日期: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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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读咸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刘士晟 徐敏佳)近日,咸安区法院高桥人民法庭充分运用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在校大学生技能培训的服务合同纠纷。

  该批案件的原告系全国各地高校在校学生,均系报名参加W培训机构“视频剪辑教学”课程后,因要求退还剩余学费与机构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该类案件案情相近、争议焦点集中,属于典型的同类型涉企纠纷。同时涉案培训机构正处于经营场所变更过渡期,实际经营地址外迁,加之学生当事人地域分散,逐案审理处置耗时耗力,极易增加企业经营负担和群众维权成本。

  立足类案特点,承办法官充分发挥示范性诉讼引领、批量化调解增效优势,精准筛选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件,通过规范审理、精准研判、明确法理,统一该类培训服务合同纠纷裁判思路和处置标准,为批次案件化解提供清晰参照依据。

  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依托全国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及“云审”平台,进行线上开庭、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示范案件审理标准,向双方当事人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同类案件处理尺度,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双方参照示范案例,就争议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批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当事人均主动履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化解。

  通过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 机制化解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和企业经营负担。下一步,咸安法院将继续深化该工作机制,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