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王曼君)近日,市商务局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提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理性办卡。
提示明确,发卡企业须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企业开展预付卡业务30日内,必须完成备案手续,严格执行发卡限额,记名卡单张限额不超5000元、不记名卡不超1000元,严禁超额发卡。同时规范预收资金管理,落实资金存管、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客户预付资金。
企业需在店内公示预付卡章程、收费标准、退卡规则等内容,杜绝“概不退卡”等霸王条款,不搞虚假宣传、强制诱导充值。若门店停业、终止服务,需提前30日公示,免费为消费者办理退卡,妥善处置卡内余额,积极配合部门调处消费纠纷。
针对消费者,商务部门提醒市民理性办卡、谨慎充值。办卡前核验商家资质,查询企业备案及信用情况,优先选择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正规商户,谨慎选择新开小店。坚持小额、短期、按需充值,不要被大额折扣、充值返现等营销套路诱导,避免大额预存资金。
办卡务必签订正式协议,仔细核对使用期限、扣费标准、退卡细则等内容,拒绝不公平格式条款。付款认准商家官方收款渠道,不向私人账户转账,同时妥善留存合同、票据、消费及转账记录,定期核对卡内余额。如发现门店频繁转让、低价倾销、停业失联等异常情况,及时消费或协商退费。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遭遇商家卷款失联、涉嫌诈骗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拒不履约退费的,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