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庞赟 通讯员魏振铎)近日,崇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袭警案件,被告人沈某因情绪失控暴力袭警,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据了解,沈某与其父亲因债务纠纷和他人发生争执,对方随即报警。崇阳县公安局白霓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警情,在依法口头传唤沈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沈某情绪骤然失控,当场将民警抱摔倒地,造成民警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沈某对自己冲动鲁莽的行为懊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向受害民警作出赔偿并获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基于沈某认罪认罚,且取得了被害民警的谅解,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案件宣判后,沈某未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