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徐敏佳)“现在开庭!”8月11日上午9时,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在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响起,被告人刘某等11人涉嫌骗取医保基金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咸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联坤任审判长,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静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及有关人员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月,被告人刘某等人因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被咸宁市医疗保障局罚款并暂停6个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权限。2022年7月,被告人刘某重新开通咸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权限,为增加医院收入,被告人刘某等4名股东商议后,通过“空挂床”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向咸宁市各地医保部门虚假申报住院人次和住院治疗费用。经审计,被告人刘某等人共骗取医保基金130.29万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庭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据悉,咸安区人民法院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坚决捍卫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守护好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