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座9分钟、和同事说话4分钟、迟开电脑8分钟……这些记录竟成为公司开除员工的证据。近日,南京中院裁定南京某公司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11万余元。员工上班不能“摸鱼”,公司也莫拿着放大镜恶意钓“鱼”。
(据新华网)